新闻动态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9-87232392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天地时代广场B座22楼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一般纳税人

     2021-08-31    11:04:49

        西安广告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超过100万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申请也会强制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一)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